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肇庆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项目申报人须是中级职称以上(含)的第1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项目;已承担两项在研项目的申报人,暂不受理其第三项立项申请。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日,项目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请合理安排好各阶段目标。
(二)采用网上申报及评审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所提交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三)支持方向。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及优势产业相关的创新项目;支持根据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需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在申报前应先对本单位将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各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时应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该汇总表应包括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和不予推荐申报项目目录。
(五)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计划的指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并申请加入所在单位,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
(二)网上填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在网上经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后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汇总集中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市直申报单位签名盖章后,汇总集中直接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2.相关附件:
(1)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可行性报告;
(3)能支撑创新科研立项的文献依据资料(有效期为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申报人中级职称以上(含)证明;
(6)项目所有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
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纸质材料附件与上传系统的附件一致。
3.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申报书首页)、目录(按实际页码自己制作)、诚信承诺书(附件2)、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汇总装订。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时间。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6日下午5时。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下午5时。
(三)市直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再退回。
(四)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于2023年11月6日前完成网上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打印具有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五)各项目申报人须在2023年11月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具有水印号)(含附件,原件)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行政楼519)。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邮政编码:526020。
(二)联系人及电话:
1.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业务咨询、纸质材料受理):
黄国雄 2899816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省技术咨询:020-83163365,QQ:800099528
304am永利集团官网科技处:谢建均 0758-2716440
304am永利集团官网科技处
2023年9月12日